南宁市区禁止饲养的33种犬类一览!

发表时间: 2023-10-19 12:12

四川崇州一小区大型犬撕咬幼童事件,持续引发社会关注。南宁市对养犬有什么管理规定,哪些犬种禁养?市民对养犬有什么看法?犬伤人其主人要承担什么责任?近日,记者对此进行调查走访。


走访发现:南宁部分小区加大对养犬管理


连日来,记者走访南宁市多个居民小区发现,市民对遛犬时未拴绳、违规饲养大型烈性犬、任由狗乱拉乱尿而不清理等现象,意见颇大。


犬只走在大街上未拴绳。


南宁市五象新区某小区居民杨女士说:“晚上在小区电梯里,经常看到狗狗主人带狗外出遛狗时不拴绳,有的犬只体型比小孩还大,不要说小孩被吓怕,就是成年人见了也要提防几分。”对于居民的异议,部分犬只主人却认为,自己饲养的犬种体型虽然稍大,但属温顺品种。


一男子在遛狗时,手未牵着拴狗绳。


在许多人的印象中,拉布拉多犬温和、听话,攻击性不强。但性格温和就一定不会咬人吗?市民张先生认为,拉布拉多犬性格温和并不代表它不会咬人,饲养人不能凭借狗的种类来判断狗的个体行为。这种根据经验贸然判断某种犬类不会咬人,会带来更多安全隐患。


“尤其是对于中大型犬,它们因体型较大,本身就具有一种潜在危险。忽视这种危险,往往会使人掉以轻心,更容易造成悲剧的发生。”张先生表示,在互联网上,不难找到拉布拉多犬伤人的案例。


南湖公园门口放置宠物狗禁止入园提示。


四川崇州一小区大型犬撕咬幼童事件引发不少南宁市民关注。记者走访中发现,南宁市一些小区物业及公共场所加大对养犬管理力度。如青秀区仙葫某小区物业公司于10月18日下发《关于加强小区文明养犬的温馨提示》,提示业主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链,并由成人牵领等要求。南湖公园门口则放置有宠物狗禁止入园提示牌。


禁养名录:南宁市区有33种犬禁止饲养


10月18日上午,记者来到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一家动物医院,该动物医院属于南宁市公安局养犬登记“一站式”服务点。此时,一名市民前来向动物医生咨询给宠物狗注射疫苗的事情。


如何给犬只办理登记?该动物医院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南宁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禁养犬名录,共有33种禁养犬只,其中包括四川崇州大型犬撕咬幼童事件中的罗威纳犬。禁养名录上,详细列出犬种并配上犬只图片,让人一目了然。


南宁市重点管理区禁养犬只名录。


记者注意到,禁养名录中明确,南宁市危险犬只指包括格斗犬只等主动攻击性很强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统占主要部分的混种犬只,以及体型特别巨大并容易造成视觉恐惧的大型犬只。


该工作人员介绍,给犬只办理登记大概流程为:申请办理、为犬只免疫、服务点受理初核、等待公安审批、前往取证点领取犬牌或等待邮寄。


“目前,前来给犬只办理登记的多是小型犬只,如贵宾犬饲养人主要是女性或年纪较大的人;饲养大型犬只多是年轻人,例如柴犬体型较大且力气大,只有年轻人才好控制。”该工作人员说道。


南宁市公安局养犬登记“一站式”服务点。


市民小李告诉记者,出于对狗狗的喜爱,她于前年开始饲养有一只贵宾犬,已经给贵宾犬按照饲养的相关要求办理登记,且会按期年检,每月花约800元在贵宾犬身上。每次出门都会牵拴绳,及时清理粪便,减少对其他邻居的影响。


律师说法:狗伤人其主人要承担侵权责任


广西半宙律师事务所律师廖莉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犬只饲养人或管理人因管理不善导致犬只伤人,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可以要求犬主人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目前,从现有的案例来看,主要追究犬只饲养人或管理人的民事责任。


至于刑事责任方面,如果能够证明犬只主人有故意指使犬只攻击他人,或在明知自己饲养的犬只具有攻击性、可能造成伤人事故的前提下,仍然放任不管,则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者过失致人重伤罪。


此外,如果被狗咬伤的人后续伤情构成了重伤或重伤以上,那饲养人或者管理者除了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居民小区内被犬只咬伤,物业服务公司是否要担责?对此,廖莉表示,此次女童被咬伤事件中,主要责任应该由犬只主人依法承担,但无证遛狗、饲养大型犬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如果有证据证实物管方对于小区内无绳遛狗现象长期无视、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物管方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管理规定:危险烈性犬只应当圈养或者拴养


南宁市有哪些养犬规定?养犬时要注意哪些问题?为此,记者查询了相关规定。


根据《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南宁市实行养犬登记、年检制度。未经登记和年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养犬。


《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八条明确: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可以养犬一只;登记周期内无养犬违法记录的,可以申请登记饲养第二只,但最多不超过两只。重点管理区内禁止繁殖、经营、饲养危险犬只。危险犬只品种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明确,重点管理区内,个人饲养的犬只在住(居)所内饲养,单位饲养的犬只圈养或者拴养,不得放任犬只自行出户;一般管理区内,攻击性强的危险烈性犬只应当圈养或者拴养,其他犬只提倡拴养。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


《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还明确了相关处罚措施。如在禁止养犬区内饲养犬只或者在重点管理区内超数量饲养犬只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每只一千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在重点管理区内繁殖、经营、饲养危险犬只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每只五千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未经登记(含延续登记)养犬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每只五百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每只三百元罚款。未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每只一百元罚款。




《南宁市重点管理区禁养犬只名录》


捷克猎狼犬、苏俄牧羊犬、荷兰牧羊犬、牛头獒犬、威玛猎犬、川东犬(重庆犬)、日本士佐犬、意大利扭玻利顿獒犬、比利时马林诺斯犬、巴西菲拉狗犬、圣伯纳犬、西藏獒犬、罗威纳犬、安纳托利亚牧羊犬、大白熊犬、大丹犬、杜宾犬、中亚牧羊犬、比利时牧羊犬、俄罗斯高加索犬、英国马士提夫犬、比特斗牛梗犬、德国拳师犬、佛兰德斯牧牛犬、阿根廷杜高犬、法国波尔多獒犬、秋田犬、意大利卡斯罗犬、法国狼犬、斯塔福梗犬、德国牧羊犬、牛头梗、爱尔兰猎狼犬。


注:除禁止养犬区外,城市建成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区和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为养犬一般管理区。



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 记者 黎兆齐/文 宋延康 黎兆齐/图

编辑: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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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审:汤洁葵